上海日之升科技有限公司为鼓励上海大学高分子材料系的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出资设立本奖学金。本通知评选对象为上海大学材料学院高分子材料系本科生。
一、奖学金评选的条件和范围
本奖学金申请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评审对象即可提出申请: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平均绩点不低于3.0),或者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者;
3、积极组织或参与院系的各项活动,支持院系工作,并愿意为院系的发展奉献自己的力量。
6.同一系级奖学金不可重复获得,每人最多可获两项系级奖学金,同一学年最多可获得一项系级奖学金。(高分子系奖学金包括日之升奖学金、吉晨励志奖、吉晨技能奖、麦加奖学金,已获评过日之升奖学金不可申报。)
(二)申请者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在高分子研究方面,科研成果突出者(附论文复印件);
2、被评为“市、校优秀学生”、“ 市、校优秀学生干部”、“ 市、校优秀团员”等荣誉(附获奖证书);
3、在校、院以上科技、文艺、体育等正式竞赛中,成绩名列前茅,为院系争得荣誉者(附获奖证书);
4、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如精神文明建设、科技发明等),得到校、院级以上机关表彰,为院系争得荣誉者(附获奖证书)。
二、奖励金额
本科10人,每人1200元。
三、评审时间安排
5月22日前,学生本人提交申请表(附件1),学生根据“综合素质量化测评细则”(附件2)完成“综合素质量化测评评分表”(附件3)。 5月22日前,学生将相关材料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3)发送至shuclwailian2015@163.com,邮件命名为“日之升奖学金+姓名”,纸质材料交至辅导员处。咨询方式:66138041。
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