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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2023-2024学年“飞扬”学业进步奖学金评选通知

创建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15:21  樊建荣    浏览次数:


上海浦景化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由神华集团和国机集团共同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长期致力于煤化工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及高科技成果产业化,主要为业主、高校、科研院所等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是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为鼓励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并且学习成绩有显著进步的学生,特设立“飞扬”学业进步奖学金。

一、奖学金评选的条件和范围

本奖学金申请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评审对象即可提出申请:

1、本次奖学金申请只针对2021级、2022级材料学院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3、2023-2024学年与上学年绩点进行比较,学习成绩进步较大者;

4、2023-2024学年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选修课的不及格科目不得超过2门,重修通过的课程视为已通过科目;

5、已获得过此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与评审。

(二)申请者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学习主动性高,能够积极带动周围同学一起学习,有一定学习影响力;

2、积极组织或参与院系的各项活动,支持院系工作,并愿意为院系的发展奉献自己的力量;

3、已通过CET-4或CET-6的学生。

二、获奖人数

2023-2024学年“飞扬”学业进步奖学金奖学金共设置:

进步特等奖 2名(其中高分子1名),进步优秀奖13名(其中高分子6名)。

三、评审时间安排

1、10月28日前,学生本人向辅导员提交《“飞扬”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表电子版发到邮箱2682744091@qq.com。

2、10月29日,各辅导员将初审结果报学院飞扬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确定答辩名单;

3、11月17日,答辩并颁奖。

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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