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学校的教育事业,让更多的同学在“自强不息”的校训中成才成长,上海晶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自2019年起在上海大学设立“晶合”奖学金。该项目旨在引导学生把握大学生活,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展示自我、成就自我,同时发掘自身潜能,促进自我成才,并在未来成为校友的时候同样以“感恩的心”回馈学校。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1、 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校电子信息材料系和新型显示技术方向研究生。
2、 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贡献,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法和违纪违规行为。
3、 品德高尚,成绩优秀。
4、 积极参加校院的各类活动;在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科技、文体科技创业、创新等竞赛中获奖或在其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如精神文明建设、科技发明、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者优先考虑。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研究生教学秘书申请,经初步审定后,报学院“晶合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
2、2023年度“晶合奖学金”共设置一等奖二十名(其中电子信息材料系研究生15名和新型显示技术方向研究生5名),2500元/人。
三、评审时间安排
1、1月16日前,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表、成果清单交到东区16号楼351)。
2、研究生教学秘书将初审结果报学院“晶合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
3、1月29日-1月31日,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上海晶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月
材料学院电子信息材料系研究生奖学金评选计分方法
本计分方法根据材料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积分方法(2019年12月修订)进行修订,适用于材料学院电子信息材料系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如晶哲奖学金、晶合奖学金的计分排名,按照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与科研工作4:6的比例、博士生课程学习与科研工作2:8的比例进行排名。其中,课程学习成绩为学位课与文献阅读课的平均分。
科研工作记分方法如下:
一、论文(作者排列前三有效,有效条件下导师除外排序)
◊第一作者(本人第一 或 导师第一、本人第二):
1、全国性学术会议1分(必须附全文);
2、国际学术会议2分(必须附全文);
3、核心期刊2分;
4、三大检索源刊6分;
加分项:A、对于1-3项,有三大检索收录证明的加4分;
B、对于第4项,按SCI分区表加分:一区加32分;二区加16分;三区加4分;四区加1分
(SCI分区研究生院系统中认定的分区为准)
◊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其他同学情况下,本人第二 或 导师第二本人第三):(最高3分)
按第一作者得分的30%计分;
◊第三作者(第一、第二作者均为其他同学):(最高2分)
按第一作者得分的10%计分。
◊第四作者及以后不计分。
二、专利(排列前三有效,有效条件下导师除外排序)
申请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2分,第二发明人0.6分,第三发明人0.2分
获得授权专利第一发明人加4分,第二发明人加1.2分,第三发明人加0.4分
三、其他
◊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学生和学生干部。
备注:
①系内设立的奖学金与学校各级奖学金可平行申请;
②申请学生请递交申请表和科研成果统计清单打印件及电子版,以及各种佐证材料;
③名额按照具体奖学金设定;
④申请对象为电子信息材料系在读的21级、22级硕士(包括专业硕士)和20级、21级、22级博士,不包括外挂学生和在职学生。
⑤奖学金申请研究生参评的各类成果应在研究生相应参评阶段获得,署名第一单位应为上海大学材料学院或材料学院下属机构;
⑥申请一等奖的学生必须要有一篇第一作者SCI或者EI收录的文章(包括导师第一本人第二)。
⑦在读期间,申请系内奖学金时,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⑧用于申请奖学金的科研成果只能是相应层次学习阶段获得。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材料系
20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