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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选拔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4年01月09日 09:56  忻娜    浏览次数:


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人员选拔工作已经启动,详见https://gs.shu.edu.cn/info/1030/171432.htm  。为了做好学院内人员选派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学院获批项目详情及选拔人数

序号

项目名称

留学国别

留学单位

选派专业

大类

留学身份及规模

学费资助内容

1

高性能特种合金冶金新技术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法国;

德国;

法国;

挪威;

澳大利亚;

英国;

芬兰;

芬兰;

日本

国立格勒诺布尔综合理工学院;

亥姆霍兹德累斯顿罗森多夫研究中心;

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高温化学和辐照研究所;

挪威工业科学研究院;

澳大利亚联邦科学与工业研究组织昆士兰州分部;

伦敦大学学院;

埃博学术大学;

奥卢大学;

东北大学

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3人/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4人/年;访问学者3人/年;博士后2人/年

博士研究生:日本东北大学691800日元/人/学年

2

先进智能材料创新

人才国际合作培养

项目

澳大利亚;

英国;

日本;

日本

昆士兰大学;

诺丁汉大学;

物质材料研究所;

东北大学

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1人/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人/年;高级研究学者1人/年;访问学者1人/年;博士后2人/年

二、人员选拔要求及流程

1.被推荐人须符合《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49  中的人选基本条件。

2.被推荐人须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的基本条件。被推荐人原则上应已获得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并满足外语水平要求。被推荐人的留学国别、留学单位、选派专业及选派类别须与项目立项信息保持一致。

3.未能通过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其它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申报人员,同一年度不予推荐。

4.被推荐人申请材料及说明、外语合格条件等信息请参考创新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8。学生申请人请另外提供一封国内导师推荐信(模板见附件)

5.有意向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和老师准备好申报材料后,请于2024年2月16日前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材料发送给忻娜老师(xinna@t.shu.edu.cn),老师材料发送给熊老师(winnie0602@sh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创新人才项目+报名类别+时长”(如创新人才项目联培博士12个月)。

6.本项目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人员选拔。在2024年2月24日之前完成学院选拔推荐及公示工作,并于2024年2月28日之前将学生和在职教师的推荐名单及申报的完整材料分别报到研究生院和人事处,学生申请人同时在研究生院信息管理系统--国家公派申请端口完成本人申请和学院审核并填写完整单位推荐意见。

7. 被推荐人员务必在2024年3月1-10日登陆国家留学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8.研究生院和人事处进行网上审核并于3月20日前将被推荐人员名单等有关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9.本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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