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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上海大学研究生十佳党员标兵、十佳党建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先锋、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4年05月30日 09:37  樊建荣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升新时代研究生党建工作质量,激励研究生党员在新时代奋楫扬帆、挺膺担当,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十佳党员标兵、十佳党建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先锋、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优秀党员先锋

优秀党员先锋的评选对象为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全日制、正常学制内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须为中共正式党员。学院推选名额不超过18人。

(二)十佳党员标兵

十佳党员标兵从优秀党员先锋中择优推荐1名,作为候选人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评选产生。

(三)党建工作先进个

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全日制、正常学制内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担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研究生党建中心骨干。学院推选名额不超过7人。

(四)十佳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十佳党建工作先进个人从党建工作先进个人中择优推荐1名,作为候选人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评选产生。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优秀党员先锋、十佳党员标兵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学业成绩优秀。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学习成绩优秀;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为服务国家发展锤炼过硬的专业技术本领。

3.带头作用突出。在学习科研、创新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或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表现,彰显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师生高度认可。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具有奉献精神,积极关心同学、帮助同学,获得师生的一致认可。

(二)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十佳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1.思想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和带动研究生听党话、跟党走。

2.热爱党建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积极、认真、负责地开展党建日常工作,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主动研究党建

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结合新时代研究生特点开展党建工作。

3.工作成效突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高的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具有特色且有影响力的党建活动,在党员思想引领、教育引导方面取得良好效果,有效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4.群众基础良好。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在学习、工作及生活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师生的一致认可。

三、评选程序及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研究生党员和研究生党支部采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方式进行申报和推荐,于2024年5月31日前按照工作要求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每人限报一项)

2.学院评审。严格把握推荐对象的标准和条件,组织答辩评审,做好推荐工作,于2024年6月6日前公示推荐人选,并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校审核。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于6月14日前对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并组织十佳党员标兵、十佳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的答辩和评选,确定表彰对象。

四、工作要求

请各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于2023年5月31日17:00前汇总本支部党员的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并填写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邮箱526839864@qq.com。申请表命名为“学号+姓名+优秀党员先锋/党建工作先进个人”,邮件主题命名为“XX党支部+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交至宝山校区东区16号楼233张杰老师处。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党建中心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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