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过去一学年在学习、工作、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和学生集体,进一步激发全校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评选的活动通知》,结合研究生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18-2019学年在我院全日制就读的正常学制内研究生和研究生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上海大学优秀学生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校规校纪,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主动关心集体和同学,并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进博会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并有突出贡献;积极参与各类科创竞赛,比如:“挑战杯”等,具有创新和探索的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并获当年度奖学金;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一般应该获得当年度奖学金(无不及格科目);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校院的各项活动,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突出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上海大学学生先进集体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的集体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学术气氛浓厚,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素质拓展活动、内涵丰富的主题团日等,能够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三、操作办法及时间节点
12月2日—12月4 日 召开总支会议,讨论通过评选方案;
12月5日—12月8日 各班级根据评选方案,制定班级内的评选细则,并公示(包括评选方式及流程、公开答辩时间等,建议从学生的学生工作、社会工作、科研学习等多方面考察);
12月9日—12月10日 各班级将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细则上报研究生党总支通过;
12月11日—12月17日 得到学院对于班级评选细则的批复后,各班级组织开展班级内的公开答辩,评选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并完成公示;
12月18日—12月19日 各班级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上报学院审核;学院进行公开评审,确定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学生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名单;
12月20日-12月22日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并整理各类上报材料;
12月23日 上报各类评优名单及完整材料。
四、材料上报
(一)各类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须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集体纸质版材料以支部为单位交至各年级研究生辅导员处。电子版发至研究生团总支邮箱(clyjstzz@163.com),邮件标题及文件名注明:班级-学号-姓名-申请项目(优生/优干/优秀集体),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为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写,并附上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随申报表一同上交。。
联系人: 吴彦彬 66136261
上海大学材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12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