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大学材料学院周邦新院士课题组捐赠50万元,在上海大学设立兴邦奖学金,用于奖励上海大学材料研究所在学术科研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的研究生,并制定上海大学材料研究所“兴邦奖学金”评定条例,委托上海大学材料所管理。
上海大学材料学院材料研究所“兴邦奖学金”评定条例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上海大学材料学院材料研究所的研究生开拓创新,奋发学习,专心科研,促进研究生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结合上海大学材料研究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评奖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
2.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学习成绩优良。
3.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能自觉遵守上海大学研究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5.在读期间正式发表过SCI索引一区期刊论文者(在纸质刊物或电子刊物上发表均可),且申请者为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School of Material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Shanghai University)或上海大学材料研究所(Institute of Materials, Shanghai University)或上海大学微结构重点实验室(Laboratory for Microstructures, Shanghai University)或上海大学分析测试中心(Instrumental Analysis and Research Center of Shanghai University)。
6.论文分区依据论文发表当年中国科学院公布的SCI期刊分区表进行。
第二条评奖范围
上海大学材料研究所当年在职教师所指导的材料所在册研究生。
第三条评奖程序及发放办法
1.材料研究所成立“上海大学材料研究所‘兴邦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2.“兴邦奖学金”每年(自然年)评定一次,每年5月份启动奖学金的申报工作,奖励名额不限。申请者可根据上一年度(自然年)发表的成果进行申报,递交纸质版《上海大学材料研究所“兴邦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奖项的成果不影响参加上海大学其它各类奖项的申报。“兴邦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将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申请者的科研成果等级确定获奖候选人。
3.获奖候选人将在材料所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获奖候选人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材料所“兴邦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反映,由工作组成员会同研究生班委代表组织复审。
4.每年适当时候发放兴邦奖学金,举行“兴邦奖学金”颁奖仪式。
5.“兴邦奖学金”的等级与额度
1)特等奖学金:10000元人民币
获奖条件:在同一自然年内在SCI索引大类一区期刊上发表3篇论文者,超过3篇后,每增加1篇奖学金增加4000元。
2)一等奖学金:3000~6000元人民币
获奖条件:在同一自然年内在SCI索引大类一区期刊上发表1 ~ 2篇论文者(3000元人民币/篇)
3)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民币/篇
获奖条件:在同一自然年内在SCI索引小类一区期刊上发表论文者(奖学金额度按发表的论文篇数计算)
6.上海大学材料研究所“兴邦奖学金”评审工作由“兴邦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实施,并确保评审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和公开。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
1.受到上海大学纪律处分者;
2.受到上海大学材料学院、材料所通报批评者;
3.凡在寝室内违章用电、被管理人员警告者(有违章用电现象但无人承认的,该寝室所有学生);
4.不遵守实验室守则,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肇事者(无人承认的,该实验室全体学生)。
第五条附则
1.本条例从2019年度开始实施。
2.本条例由“上海大学材料研究所‘兴邦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解释。
3.在实施过程中,本条例如需修订,由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提出,经材料研究所所务会通过后实施。
申报及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上海大学材料研究所在职教师所指导的材料所在册研究生自荐,申请学生必须填写“兴邦奖学金申请表”,并在2020年6月15日前把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gwlin126@126.com,6月16日为2019年度“兴邦奖学金”的申请截止日期,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2.6月16日~6月26日:由材料所评审工作组进行评议; 6月底在学院网站对获奖者进行公示。
上海大学材料研究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