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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毕业研究生成绩综合排名评定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0年06月15日 09:59  忻娜    浏览次数: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20号)和研究生院通知,现启动我院2020年毕业研究生成绩综合排名评定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1.评定对象与条件:

(1)毕业时间为2020年的研究生;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3)应于本年度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2.评定类别:按照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三个类别,分别排序进行评定。

3.评定程序:

(1)各班先组织同学按照《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2020届毕业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办法(试行)》(见附件1)进行初排。

(2)排序无异议后交至系所教学秘书处(博士交至学院教学秘书处),各学科点负责老师签字后由系所秘书统一报送学院。学院将分批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院将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盖章返回同学办理落户。第一批为6月25号前由教学秘书交至学院的学生,第二批为7月9日前由教学秘书交至学院的学生。

4.需提交材料:

(1)各班按专业排名的汇总表电子版,电邮发至各系所教学秘书处,报表格式见附件2,学科点汇总后发电子版,打印版经学科点负责老师审定签字后交至学院。

(2)提档学生支撑材料(按汇总表排序),其中获奖证书可提交复印件,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须经导师签字确认。

(3)申请留沪研究生的《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附件3)纸质版(正反面打印,并按汇总表排序),由班级统一汇总交至系所教学秘书处,并经系所教学秘书审核后统一交至学院。个人信息表中相关信息应该如实填写完整,具体参照《个人信息表填报建议注意事项》(附件5),个人信息表中“毕业生个人信息栏”需全部填写完整,“学习成绩评定栏”须将基本信息填写完整,成绩等级空着由学院经办人勾选后在经办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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