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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双代会”换届及学院分工会换届工作有关事宜

创建时间:  2023年11月06日 16:41  张舜然    浏览次数:


公告

材料学院全体教职工:您们好!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上海市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校工会统一安排,材料学院将组织开展新一届(第七届)教代会暨工代会(以下简称“双代会”)代表的换届,以及选举产生材料学院第七届工会委员会。按规定,二级单位双代会代表和分工会建议任期五年,与学校“双代会”任期相同。本届(材料学院第六届)分工会自201811月至今已开展工作五年,经学院党委同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报上级工会批准,相关工作将于20231106日至1215日进行。

一、工作程序:

1、各工会小组按教工人数差额选举产生第七届材料学院双代会代表(差额率不低于15%),推荐酝酿第七届材料学院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2、第七届材料学院双代会代表和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征集材料学院二级双代会提案;

3、召开材料学院第七届双代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七届学院分工会委员会(差额率不低于5%);

4、第七届学院双代会第一次会议闭幕后,由分工会委员推举出学院分工会主席,副主席,并进行工作分工。

二、双代会代表的素质和能力要求:

1、有较强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善于学习,有大局观念;

2、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联系群众,办事公道,并了解校情、院情、民意;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遵守纪律,关心集体,爱岗敬业,关心学校和学院的发展,热心社会活动和群众工作,在教职工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4、具有一定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事业心强、爱岗敬业、认真完成本职岗位的工作任务,并有较强的责任感。

三、时间安排

  1、2023年11月06日至29日,各部门选举第七届学院双代会代表、分工会委员候选人;

 22023125日召开材料学院第七届双代会预备会议;

 32023 1215日召开材料学院第七届双代会。

双代会是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双代会有四个职权:听取讨论权、讨论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并有参与民主管理、教育职工,建设“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职工队伍的职责。工会是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做好双代会闭会期间日常工作。由此,恳请每一位教职工和工会委员认真履行自己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大家齐心协力,一起做好换届工作。

上海大学材料学院分工会

2023.11.06


附:上海大学材料学院第七届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

材料工程系:18

材料研究所:5

复合中心: 2

电子材料系:11

高分子系: 4

合计代表名额:40名。请各部门工会组织与行政领导商议后,通过民主选举程序,于1129日前推选出本部门的双代会代表,并做好召开学院二级双代会的准备。请颜莉莉、易军、郭昀、孙莺、陈卓、谢建军和尤静林老师认真组织好此项工作。

上海大学材料学院分工会

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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