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研究所、研究中心和绩效考核团队:
根据上海大学“做好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上大人发〔2020〕14号)和“关于开展教职工聘期考核、续聘和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通知”(上大人发〔2020〕15号),现将我院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续聘和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实施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 年度考核
2020年6月18日——7月2日,各系、所、中心和团队负责人通知到所有应考核的教职工,网上填报年度业务信息并完成考核表;
2020年7月3日——7月10日,各系、所、中心考核工作小组和团队负责人评定考核等次;
2020年7月13日——7月17日,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审核考核等次;
2020年7月20日——7月23日,教职工确认考核结果;
2020年7月24日——7月27日,学院汇总材料,统一上报考核结果。
注意事项:根据上大人发〔2020〕14号文第三款第2条第(11)和(12)点的工作要求,2019-2020学年无教学任务的教师和2019年度无科研成果的专职科研人员须在7月2日前向系、所、中心办公室提交纸制版情况说明(须本人签名和部门领导签名),各部门于7月10日前向学院提交该材料(盖部门公章)。
二、 聘期考核、续聘和岗位等级晋升
(一)7月1日——7月10日,教职工本人登录个人信息门户,完善并校核个人业务信息,填写聘期考核表和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提交学院(部门)审核评价;
(二)7月10日——7月17日,各系、所、中心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聘期内岗位职责、任务目标以及个人履职情况对教职工进行聘期综合考评,采用述职、答辩等形式,形成聘期考核意见和岗位等级晋升推荐人选,报学院审批;
(三)7月17日——7月20日,学院汇总材料,审核考核结果,统一上报学校;
(四)7月20日——7月31日,学校对学院(部门)聘期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根据《上海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在学校设定的各级各类岗位比例结构范围内,综合考虑被推荐人聘期内履职情况,审核确定岗位等级晋升人员;
(五)8月1日——8月31日,教职工本人网上确认聘期考核最终结果;学校审核后,系统生成新一轮上海大学人事聘用合同;学院(部门)汇总打印《上海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交组织人事部备案;学院(部门)打印新的聘用合同,受聘人签字,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组织人事部。
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