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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续聘和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2年06月20日 22:39  樊建荣    浏览次数:


各系、研究所、研究中心和绩效考核团队:

根据上海大学“做好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上大人发〔2022〕15号)和《上海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上大内〔2022〕66号),现将我院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续聘和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实施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

2022年6月15日——6月27日,各系、所、中心和团队负责人通知到所有应考核的教职工,网上填报年度业务信息并完成考核表,提交学院(部门)审核评价;

2022年6月28日——7月1日,各系、所、中心和团队负责人组织对教职工进行综合考评,采用述职、答辩等形式,形成年度考核意见,评定考核等次;

2022年7月2日——7月3日,学院聘用领导小组审核考核等次;

2022年7月4日——7月8日,学院公示考核优秀名单;

2022年7月9日---7月10日,学院报学校初步结果;

2022年8月1日---8月31日,教职工系统确认,学院汇总材料,统一上报考核结果。

注意事项:根据修订《上海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上大内〔2022〕66号),实际完成教学科研业绩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要求的10%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不合格。年度工作量低于10%的人员须在6月28日前向系、所、中心办公室提交纸制版情况说明(须本人签名和部门领导签名),各部门于7月1日前向学院提交该材料(盖部门公章)。

二、聘期考核、续聘和岗位等级晋升

(一)6月15日——6月30日,教职工本人登录个人信息门户,完善并校核个人业务信息,填写聘期考核表和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提交学院(部门)审核评价;

(二)7月1日——7月6日,各系、所、中心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聘期内岗位职责、任务目标以及个人履职情况对教职工进行聘期综合考评,采用述职、答辩等形式,形成聘期考核初步意见和岗位等级晋升推荐人选;

(三)7月7日——7月10日,学院汇总材料,聘用领导小组审核考核结果,统一报学校审批;

(四)7月10日——7月31日,学校对学院(部门)聘期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同时抽取受聘人员参加学校层面的考核,形成聘期考核意见;根据《上海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在学校设定的各级各类岗位比例结构范围内,综合考虑被推荐人聘期内履职情况,审核确定岗位等级晋升人员;

(五)8月1日——8月31日,教职工本人网上确认聘期考核最终结果;学校审核后,系统生成新一轮上海大学人事聘用合同;学院(部门)汇总打印《上海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交组织人事部备案;学院(部门)打印新的聘用合同,受聘人签字,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组织人事部。

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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