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过去一学年在学习、工作、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和学生集体,进一步激发全校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19-2020学年在我院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和学生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上海大学优秀学生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校规校纪,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主动关心集体和同学,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并获当年度奖学金。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在“志愿汇”APP上登记并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
(4)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5)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与科创比赛,如“挑战杯”等。
(6)积极参加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的学习
(二)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理论认同、实践认同和情感认同。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一般应获得当年度奖学金(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在“志愿汇”APP上登记并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
(4)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5)主动承担学生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校院的各项活动,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突出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6)积极参加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的学习
(三)上海大学学生先进集体
(1)具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的班级凝聚力和向心力。
(2)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术气氛浓厚,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积极开展素质拓展计划及团支部生活,能够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积极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及网上“青年大学习”的集体优先考虑。
三、名额分配及操作办法
校级优秀个人及学生先进集体的总名额由校团委根据我校学生及学生集体总数按比例核定。
校优秀学生:30人;
校优秀学生干部:6人;
校级先进集体:2个;
四、时间节点
11月21日—11月27日: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至辅导员处;
11月28日—12月8日:班级推优、公开答辩并评选出获奖学生;
12月8日—12月10日:优生优干、先进集体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12月11日:公示无异后,上报最终名单及完整材料至校团委。
五、材料上报
(一)各类申报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二份,须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登记表中基层意见栏须加盖院(系、学部)级公章(行政章或党委章)。
(二)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为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写,并附上各类获奖证明及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的学习记录。
(三)请于11月27日前将纸质材料交于辅导员处,电子材料邮件标题及文件名注明:学号-姓名-申请项目(优生/优干/优秀集体)发送给shuclzuzhibu@163.com
共青团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