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换届、纪委成立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二级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上大委〔2019〕63号文)的要求,结合我院现阶段工作实际,预采取公推不直选形式完成第五届委员会的换届和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成立选举工作,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的纪律,严格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与严格工作程序有机结合起来,并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要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同志选拔出来。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组织委员会功能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和学院的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第五届委员会和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成原则
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第五届委员会拟设委员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第五届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设13名,差额4名;候选人正式人选设11名,差额2名。
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拟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设7名,差额2名;候选人正式人选设6名,差额1名。
三、主要阶段和内容
学院党委委员换届、纪委成立选举分四个阶段进行,其步骤和方法是: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3日)
1.成立机构,组织保障。接到学校党委批复后,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组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要求和职责,以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2.公布方案。通过党员干部大会、学院网站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公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换届、纪委成立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换届选举学生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换届、纪委成立选举办法》进行公告。
3.宣传发动。一是通过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学习《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大学二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宣读学校党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批复,公布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将学院党委委员换届、纪委成立选举的意义、程序、方法、工作要求等内容作详细介绍,并要求其在本支部党员中进行相关思想教育。二是向师生党员及群众进行宣传发动,通过学院公开栏、学院网站等进行。通过宣传发动,让党员和群众清楚地了解和认识换届选举的政策法规,熟悉选举程序和要求,掌握投票选举办法,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民主推荐阶段(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2月22日)
在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的基础上,提名酝酿产生第五届党委委员和第一届纪委委员候选人选,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法进行。
1. 第一轮推荐,产生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11月23日—12月7日)
(1)在学院布告栏、学院网站上公布学院第五届委员会和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的结构要求和任职条件。
(2)学院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第一轮推荐,由全体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推荐,产生候选人提名人选。对第五届委员会和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进行公开推荐,产生候选人提名人选,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差额人数不少于40%,并报学校组织部考察审定。
2.第二轮推荐,产生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2月7日—14日)
学院党委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在学校党代会代表、党支部书记、干部、教授、学科带头人、民主党派代表、群众团体负责人等中再次进行民主推荐,产生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人数不少于20%,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3.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12月14日—21日)
学院党委对拟定的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简历在学院布告栏及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4.报学校党委审批(12月22日)
学院党委将确定并公示过的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附个人材料和推荐票数),报学校党委审核。
(三)正式选举阶段(12月下旬)
学校党委对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审核通过后,学院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大会的议程和内容为:通过会议议程;王江同志代表上届党委作工作报告;刘文庆同志作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通过选举办法;推选(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选举产生第五届委员会和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召开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党委组织部指定召集人,主持召开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内容为:选举学院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讨论各委员的具体分工。
召开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党委组织部指定召集人,主持召开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内容为:选举学院纪委书记;讨论各委员的具体分工。
(四)报批阶段(2021年1月上旬)
1. 报告选举情况。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学院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党委报告有关情况,报告的内容为:换届选举概况;当选的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名单以及得票数;委员分工情况。
2. 学校党委审批。学校党委对学院党委换届和纪委成立选举情况进行审查,经校党委审核同意后,下发关于报批单位的委员会委员及书记、副书记的批复。
3. 归档。将有关换届选举的资料和学校党委的批复归档保存。
中共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