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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未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研究生予以退学的公示

创建时间:  2022年12月02日 13:54  忻娜    浏览次数:


根据《上海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经2022年度上海大学第29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未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予以退学,自发文之日起取消其研究生学籍,并在15日内办理离校手续。

研究生对学校的退学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本次退学学生中,有以下学生联系不到,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22-202322日。公示期结束后,视为退学文件已送达。

学号

姓名

专业

年级

层级

16610150

周冰

材料工程

16

硕士研究生

16610151

刘华东

材料工程

16

硕士研究生

16610156

刘影

材料工程

16

硕士研究生

16610157

徐骁驰

材料工程

16

硕士研究生

16610160

宋星毅

材料工程

16

硕士研究生

16724322

董厚才

材料物理与化学

16

硕士研究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1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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